10月9日,宝鸡市民郝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自己和几个朋友出资成立了陕西聚源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一共有4人。7月份,在他未参与股东变更决议会议的情况下,其中两人将股权转给了张某一人,且“决议”上明确写着“经代表%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上面他的签名是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用铅笔代签的,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市场监管局对公司股权持股进行了变更。市民郝先生质疑市场监管部门操作流程存在违规。
郝先生:我未签字渭滨市场监管局公司股权作了变更
“我是聚源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也是股东之一,今年的5月份其他三个股东召开了‘第一次股东大会’,对其中两股东的股权变更到张某一人头上,在‘股东决议会’文件上,我没有签字确认也没有按手印,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就通过审批系统在网上进行了登记变更。我觉得这样操作不符合规定,希望二三里资讯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