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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第三日

发布时间:2016-3-27 16:56:13   点击数:
打斗中石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郑某刺伤

华商报讯(通讯员 刘国才 记者 丁瑜)90后男子石某,因一言不合便持刀将对方刺伤,闯下大祸近日,麟游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案发后第三日,被告人石某在其父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诉讼中,被告人石某和被害人郑某达成调解协议,石某一次性赔偿郑某各种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7万元郑某对石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2015年7月1日晚22时许,被告人石某与被害人郑某在麟游县官坪新区夜市吃饭,因琐事发生口角,随之厮打后经陕西宝鸡正大法医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被害人郑某刀刺伤致心脏破裂,属重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故意伤华商报网络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石某主动如实向侦查机关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为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诉讼中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经麟游县司法局社区调查评估,被告人在所居住的社区表现良好,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适宜社区矫正,故对其可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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