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重庆欧文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因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给予罚款35万元,两项罚款共计55万元。
据了解,重庆欧文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开展“爱的生命教育欧文英语惠动全城”活动中,通过门店宣传、电梯广告、公交站广告等形式,标示了“?6.18抢购?1代金券30小时”的字样,却含糊标示1元代金券的使用条件,经调查,6.18元抢购1元代金券30小时,需要在购买第一阶段30小时学费为元的教学品中进行抵扣才可使用1元的代金券。
检查期间,重庆欧文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清理整改工作,下架了相关的宣传资料和对外的宣传广告,并提供了整改情况报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八)项“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的违法行为。
同时,重庆欧文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因在其官方网站上介绍其英语课程时,